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就“艺聚新时代 情暖千万家”2026年朔州市群众文化惠民活动舞台搭建及配套服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报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艺聚新时代 情暖千万家”2026年朔州市群众文化惠民活动舞台搭建及相关配套服务

2. 服务周期2026年7月10日—2026年8月2日

3. 服务地点:朔州市文化馆广场

4. 项目最高控制总价:人民币23万元,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出该控制总价,各项分项报价需贴合市场公允价格,报价组成明细清晰、成本分摊合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与本次询价的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缺任一资质均视为报价无效:

1. 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舞台搭建、演艺设备租赁、文化活动策划服务等相关内容;

2.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无经营异常、财务失信记录;

3. 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近6个月纳税凭证及社保缴纳证明;

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行政处罚、无失信被执行人、无招投标违法处罚记录);

5. 具备履行本项目所需专业演出设备、技术操作人员、安保、配套演出等完整履约能力;

6.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不存在法律法规、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规定禁止参与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三、询价公告及报价文件递交、评审相关信息

(一)公告公示期

2026625日至2026年71

(二)报价文件递交硬性要求

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9:00—10:00,逾期送达、未密封、密封破损的报价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2. 递交及询价评审地点: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开发北路 42 号 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318 室;

3. 询价评审会时间2026年7月210:30

4. 文件密封要求:报价文件一式叁份(正本1份、副本2份),统一密封于档案袋,封面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

5.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49-2026606 咨询地址: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318 室

(三)报价文件需提交全套资料(所有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字迹清晰可辨)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委托代理人到场报价的,额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 6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

5.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6.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书面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拟定,加盖公章);

7. 完整项目询价报价表(分项列明单价、合价、总价,加盖公章);

8. 自有舞台、LED屏、灯光音响设备清单或同类文旅活动业绩合同复印件(评审加分项);

9. 完整服务实施方案、安全保障方案、极端天气/设备故障应急处置预案。

四、采购内容及技术、服务标准要求

(一)舞台主体搭建工程

1. 舞台规格:长16m×宽10m×高0.8m,有效使用面积≥150㎡;舞台两侧配套标准演员上下场踏梯,台面整体满铺红色加厚防滑地毯。

2. 材料标准:舞台主体、桁架、雷亚架全部采用国标加厚不锈钢材质,结构承载力、抗风、稳固性能符合室外露天演出安全规范,杜绝变形、松动、坍塌安全隐患。

3. 灯光桁架系统:4根7.5m 高立柱,配套3根横梁(15m、12m、12m各1 条),采用76cm×55cm高强度不锈钢四方桁架。

(二)LED 舞美背景屏系统

1. 主屏架:6m(高)×10m(长),总面积60㎡;配套室外P3 高清防雨LED主屏,规格4m高×10m长,面积 40㎡;

2. 两侧侧屏架:单块6m高×3m长,共2组,合计面积36㎡;配套室外P3高清防雨侧屏2块,单块3m高×5m长,两块总面积≥30㎡;

3. 台前屏架:1m高×16m长,面积16㎡;配套台前P3防雨LED 屏1m 高×13m,面积13㎡;

4. 控制系统配套:T3服务器、信号分配器、视频切换器、信号转换器全套设备;主屏幕固定显示活动主题“艺聚新时代 情暖千万家 ——2026 年朔州市群众文化惠民品牌活动”,支持实时切换图文、视频素材;

5. 设备性能:屏体具备防水、防晒、散热功能,满足7—8月露天户外长时间连续使用要求;整体舞美设计简约大气,贴合惠民群众演出定位。

(三)专业音响系统(全套露天户外演出标准)

1. 主扩全频音箱≥12 只,单只额定功率≥1600W;超重低音音箱≥6只,单只额定功率≥1200W;

2. 配套设备:数字调音台、专业功放、均衡器、电源时序器、音频处理器、户外专用高保真线缆全套;

3. 话筒配置:专业无线手持话筒≥8支,无线头戴耳麦≥6套,话筒支架≥6个;

4. 音效标准:高音通透清晰、中音柔和饱满、低音浑厚震撼,音效均匀覆盖整个广场观众区域,无杂音、破音、信号衰减问题。

(四)专业舞台灯光系统

全套户外防水专业演出灯光,配套MA数字灯光控制台:

1. 面光切割灯:16台;

2. 防水LED染色帕灯:60 台;

3. 440W电脑摇头灯:20台;灯光线路全部做防水绝缘处理,亮度、色彩、动态效果满足夜间整场惠民演出使用需求。

(五)观众配套、安保、清洁、电力保障服务

1. 安保人员:配备持证专业安保人员不少于10名,负责现场人流疏导、秩序维护、设备24 小时看护;同步配置专职场地保洁、设备值守人员;

2. 电力保障:专职持证电工不少于1 名,全程驻场,负责线路铺设、每日用电巡检、电路故障应急处置;项目全部水电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承担

3. 便民物资:提供塑料观众座椅不少于200 张、应急雨伞50把,负责物资统一摆放、每日收纳、损坏补充;

4. 物料印刷:每日演出节目单、活动秩序册统一设计、彩色印刷、现场免费发放;

5. 场地复原:每日演出结束后全场清扫、垃圾清运;项目全部服务周期结束后,完整拆除所有舞台设备,清理场地杂物,恢复广场原始面貌。

(六)配套综合服务要求

1. 补缺演出:活动空档期提供不少于8场惠民配套文艺节目,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组织群众文艺演出团队的完整能力;

2. 主持服务:每场演出配备专业主持人不少于2名(建议男女搭配),负责现场串场、观众互动、活动播报;

3. 图文影像留存:配备专职文字撰稿、摄影、摄像工作人员全程驻场;每场活动撰写配套宣传文稿,全程高清拍照、全程录制视频;项目结束后统一整理全套文字、影像资料交付采购人归档留存。

五、报价及履约相关硬性要求

1. 供应商报价为全包价,包含本项目全部设备运输、搭建、拆除、人工、设备租赁、耗材、水电、安保保洁、物料印刷、主持人劳务、补缺演出、摄影摄像、税费、安全防护、应急处置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增补费用;

2. 所有舞台、灯光、音响、LED设备每日演出前2小时完成进场、调试、彩排试机;

3. 供应商须编制完整安全应急预案,覆盖设备故障、极端降雨大风、人员拥挤踩踏、电路起火漏电等场景,全程落实防火、防漏电、防舞台坍塌、人流分流安全措施;

4. 全套设备、人员服务周期完整覆盖2026年7月10日至8月2日全部惠民活动场次,每日安排专人在岗运维值守;

5. 各分项报价需贴合市场公允价格,采购人有权对报价明显虚高的分项要求供应商出具书面成本说明;

6. 成交供应商须在询价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正式服务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六、询价评审规则

1. 采购人内部组建询价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全套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2. 评审核心维度:企业资质合规性、同类项目履约业绩、设备配置完整度、安全应急方案、服务方案合理性、总报价、人员配置;

3. 评审原则:在完全满足本项目全部采购需求、资质全部合规的前提下,综合性价比最优的供应商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4. 询价评审结果现场告知所有到场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成交信息同步留存归档。

附件:

“艺聚新时代 情暖千万家”2026年朔州市群众文化惠民活动舞台搭建及相关事宜项目询价表

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6月25 日

“艺聚新时代 情暖千万家”

2026 年朔州市群众文化惠民活动舞台搭建及

相关事宜项目询价表

序号

项目类别

规格参数要求

单位

数量

分项控制价

(万元)

备注

1

舞台主体搭建

16m×10m×0.8m 舞台、防滑红地毯、上下场梯、舞台基础桁架

1

6

含运输、搭建、拆除、人工、辅材

2

舞美LED 屏系统

主屏40㎡、侧屏合计≥30㎡、台前屏13㎡,配套屏架、全套控制系统

1

7

室外P3 防雨屏,禁止喷绘替代显示屏

3

音响灯光成套设备

全套专业户外演出音响、灯光、数字控制台、线材配套辅材

1

5

含设备操作人员、全程运维调试

4

观众配套物资

200只塑料凳、50把应急雨伞、每日节目单 / 秩序册设计印刷

1

1

物资保管、损耗更换、印刷物料全包

5

安保保洁安全服务

≥10名专业安保、保洁、持证电工、设备看护,承担项目全部水电费用

1

4

全程驻场安全保障、场地清洁复原

6

配套综合服务

8场补缺文艺演出、男女专业主持人、文字撰稿、全程摄影摄像归档

1

0

无单独预算,全部成本分摊至前5项,不得单独加价、不得增加总报价

合计

项目总费用

——

——

——

23

项目最高总价控制上限23万元,所有供应商总报价严禁超出该金额

备注:第6项配套综合服务无独立预算金额,主持人、演出团队、影像采编等全部人工、物料成本必须分摊至前5个分项报价内,供应商不得单独增设收费项目抬高总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