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某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关键词】
行政处罚 未经许可 安全生产隐患
【要旨】
行政机关: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行政相对人:朔州市某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事由:2025年4月25日,接到关于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举报。
2025年4月26日,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朔州市某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于当日组织家长、幼儿及工作人员共计126人赴晋中市榆次区云泉谷景区游玩,经批准后对其进行立案调查。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调查询问、拍照摄像等手段,依法收集和取得了《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确认了该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行为。
该公司在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后,将本次出游活动委托朔州市某旅行社组织,并签订《团队境内旅游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依法从轻处罚。
【处置及结果】
经调查认定,朔州市某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通过事先计划组织和编排旅游活动项目,向学生、家长及工作人员推出交通、游览、餐饮三项旅游服务,旅游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对朔州市某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处18000元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高某某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